外国人申办F签证须知
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境外人员应当申请F签证。需提供申请人有效护照、签证及其复印件(A4纸格式),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与申请事由有关的材料。 (一)申请F签证须提供本地接待单位公函。 可以获得有效期6个月以内零次、一次、二次签证以及6个月或者1年多次签证。申请次数不限,但自入境之日起每次在华停留期连续累计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申请团体签证分离,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及有效团体签证的复印件(A4纸格式)。 分离人员可获得签发有效期1个月以内的零次或者一次签证。
外国人申办长期居留许可、F签证须知
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申办签证、居留许可需提供有效护照、签证及其复印件(A4纸格式),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与申请事由有关的材料。 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指下列人员: (一)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地方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二)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四)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西部地区或者中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100万美元以上,在其他地区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六)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 (七)上述人员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 上述人员申请F签证,高层次人才须提供一类授权单位公函等有关证明文件;投资者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文件;可以获得有效期2年以上、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的F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上述人员申请居留许可,高层次人才须提供一类授权单位公函以及《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等证明文件,投资者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文件。可以获得有效期2年以上、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申请次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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