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1:对“零负团费”的危害要广而告之
建议2:对旅行社实行出境游押金制度化
本报讯(记者 徐蕴海)2005年全国出境旅游工作会议昨天在苏州降下帷幕。连日来,针对非法偷渡、滞留不归、零负团费等出境游市场上的新问题,全国各地旅游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认真探讨,寻求对策。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在会上讲话,江苏省旅游局局长陆素洁,苏州市领导周伟强、谢慧新、程耀寰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目前出境游市场诸多问题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对此,各地旅游部门负责人在讨论中追根溯源,分别从管理部门、组团社、导游、游客各个立场出发进行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上海、江苏等省市提出,在出境游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突出,对境外社、地接导游强迫游客自费、强迫购物获取高额回扣等不正当行为,应及时向国内组团社发出预警通报,并将旅游目的地国家的真实消费情况及时告知游客;同时,还建议对零负团费的危害广而告之,提高旅游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四川、新疆、桂林等省市认为,在业内,导游报酬过低,甚至没有固定报酬,这使得导游素质难以提高,而且导游从回扣中获取利益成为普遍现象,建议应该以经济回报作为奖励,大力发展专业性的特种导游,从而提高出境游领队、导游的素质。出境游中,个别组团社为牟取暴利,有意利用旅游渠道为偷渡、滞留不归者提供方便,对此,辽宁等省市建议,能否对旅行社收取出境游客人押金实行制度化,并将押金上缴统一管理,或成立风险基金,这样,违法违规的旅行社就难以从中获利,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双管齐下,使管理取得实效。
另悉,昨天的会议还总结了2004年度全国旅行社业务年检情况,对全国“双百强”旅行社进行了表彰,其中苏州青旅、中旅、江苏水乡周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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